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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契約審閱期, 請信任的專業人士陪同簽約以免日後反悔,賠了夫人又折兵.
案件討論:homeyes88@hotmail.com購屋簽約前應注意事項
1. 5天以上審閱權:『預售屋』或『新成屋』買賣契約
  與建商簽『預售屋』或『新成屋』買賣契約時,要先拿回契約書審閱(有5 天以上權利)。
2.『委託銷售契約書』、『購屋要約委託書』3天以上審閱權
 透過仲介買賣簽『委託銷售契約書』與『購屋要約委託書』時,有3天以上的 契約審閱期。
2-1.不肖仲介不告知權利且引導先蓋章後再談條約內容
不肖(想偷鷄摸魚)的仲介業者都不會告知客戶有契約審閱期且會引導客  戶在『簽下本合約前,已將契約攜回審閱。』的項目中簽名,若日後有交易糾紛時想行使契約審閱權,就會發生爭議對消費者較不利。
3.簽約時要請可信任的專業人士陪同,可避免不肖業者以話術讓你昏頭,簽下不平等條約,若有爭議時也有人可以舉證。
4.簽約過程切勿草率勿聽信話術引導,一步一步按部就班來訂立合約。

重要資訊:
※ 建商:『預售屋』或『新成屋』買賣契約,5天以上審閱權。
※ 房屋仲介:租售及購屋邀約委託書,有3天以上審閱權。
※ 勿聽信話術引導,簽約時要請可信任的專業人士陪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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